16 CFR 1234-婴儿浴盆安全标准


什么是婴儿浴盆

“婴儿浴盆”是指用于盛水的浴盆、围栏或其他类似产品,可放置在成人浴盆、水槽或其他表面上,以便在护理人员洗澡时为处于躺着、坐着或站着状态的婴儿提供支撑或容纳,或两者兼备"(ASTM F2670-22第3.1.4款)。


该标准范围内的婴儿浴盆包括各种设计的产品,如支持儿童直立坐姿的桶式浴盆、为太小的婴儿提供倾斜座位的浴盆、充气式浴盆、折叠式浴盆,以及具有水疗功能的浴盆,如手持式淋浴附件甚至漩涡式设置。ASTM F2670-22第6.1段允许婴儿浴盆有 "永久或可拆卸的被动裆部约束装置,作为其设计的一部分",但不允许 "任何需要护理人员采取行动来固定或释放约束装置的额外约束系统"。

16 CFR 1234-婴儿浴盆安全标准

制定婴儿浴盆标准的目的是什么?

该标准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与使用婴儿浴盆有关的死亡和伤害风险,包括与婴儿溺水和差点溺水有关的事件以及涉及婴儿浴盆倒塌的情况。


适用标准

16 CFR 1234 Safety Standard for Infant Bath Tubs婴儿浴盆安全标准

ASTM F2670-22, Standard Consumer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Infant Bath Tubs婴儿浴盆的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

16 CFR 1234-婴儿浴盆安全标准

婴儿浴盆有哪些要求?

16 CFR 1234对婴儿浴缸的整体完整性和操作以及标记、标签和说明文献要求有严格的要求。性能要求涉及约束、保护组件完整性以及结构和附件完整性。


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对婴儿浴盆有哪些额外要求?

婴儿浴盆需要满足表面涂层、铅含量、测试和认证、注册卡和跟踪标签的要求。

1、表面涂层: 婴儿浴盆不得涂有铅含量超过 90 ppm(0.009%)的油漆或表面涂层。

2、铅含量: 婴儿浴盆任何可接触部件中的总铅含量不得超过 100 ppm(0.01%)。

3、测试和认证。婴儿浴盆和所有主要为12岁或以下儿童设计或设计的产品一样,必须由CPSC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测试,以确保符合适用的儿童产品安全规则。在测试的基础上,婴儿浴盆的国内制造商(如果没有国内制造商,则为进口商)必须颁发儿童产品证书(CPC证书),表明该产品符合这些规则。

4、产品和外包装的标签要求。耐用的婴幼儿产品,如婴儿浴盆,必须在产品和包装上永久性地标明具体的标签信息,包括跟踪标签。

5、产品注册卡要求。此外,耐用的婴幼儿产品需要有额外的产品标记和产品登记卡附在产品上。

如果要求在产品上标记的信息(由跟踪标签要求和登记卡规则)是重复的,你可以结合产品上的标记来满足两个要求。请注意,追踪标签的要求也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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