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CFR Part 1640

16 CFR Part 1640

《Title XXI - COVID-19监管救济和在家工作安全法》承认加州技术公告TB 117-2013是适用于美国软垫家具产品的联邦要求。该标准被编入16 CFR第1640部分,由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管理。

根据该标准,软垫家具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符合加州技术公告117-2013的可燃性要求

2. 包括一个永久性的认证标签与合规声明

产品范围

16 CFR 1640.3规定了受监管的 "软垫家具 "的定义,其中包括以下项目。

供室内使用的软垫产品

可移动或固定的软垫产品

具有软垫座椅、椅背或扶手的产品

作为家具的一部分出售的填充物或充填物和物品

带软垫的儿童家具


16 CFR Part 1640


不包括的产品

床垫

地基

床上用品

用于体育健身和运动的家具

在户外使用的软垫家具

此外,该标准还排除了16 CFR第1632和1633部分中定义的软垫物品。受CFR第1632和1633部分监管的产品的例子包括

婴儿背带

汽车床垫

马车垫

篮子衬垫

休闲垫

梳妆台衬垫

婴儿车垫

婴儿床保险杠

婴儿床垫

睡袋

认证标签要求

16 CFR 1640.4规定了适用本标准的软垫产品的认证标签要求。它要求所有受管制的软垫产品必须有一个永久性的标签,其中包括以下声明。

“Complies with U.S. CPSC requirements for upholstered furniture flammability.”

这是为了证明印有该声明的软垫物品符合加州技术公告117-2013的可燃性要求。

认证标签声明应具有以下特点:

出现在标签的正面,以英文书写

显眼且易于阅读

至少有1/8英寸高

不小于写在标签上的其他文字

在白色背景上以黑色文字书写,周围有黑色边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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