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C标志由三个风格化字母“E”、“A”、“C”组成, 代表“欧亚合规”(Eurasian Conformity)。
凡受海关联盟技术法规(简称TR CU)管辖的产品(包括服务、设备等), 均需通过质量与安全标准的符合性评估(认证)。认证合格后, 将颁发TR CU符合性证书。TR CU证书是官方文件, 用以证明相关产品符合海关联盟技术法规中规定的质量与安全要求。
欧亚经济委员会2018年12月5日第98号法令通过了欧亚联盟框架下亚美尼亚、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俄罗斯之间的《关于酒精产品安全的技术法规EAEU TR 047/2018》, 该法规计划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TP EAEU 047 2017适用产品
欧亚联盟的这项技术法规适用于所有酒类产品,
◎烈酒(伏特加、威士忌、朗姆酒、杜松子酒等)
◎葡萄酒(静态酒、起泡酒、加强酒等)
◎啤酒(普通啤酒、小麦啤酒、特种啤酒等)
◎低酒精饮料(酒精含量 < 7%, 如苹果酒、蜂蜜酒等)
◎利口酒、苦艾酒、蒸馏酒(白兰地、水果蒸馏酒等)
但以下产品除外:
◎过境成员国境内的酒精产品
◎为科学目的生产的酒精产品
◎个人生产的用于个人用途且不打算在成员国境内销售的酒精产品
◎根据对外贸易协定出口到成员国境外的酒精产品
◎含有乙醇的产品(见技术法规 TR EAEU 047/2018 附录 N 1)
TP EAEU 047 2017原材料与成分安全
(1)乙醇来源
必须使用食品级乙醇, 禁止使用工业酒精或非食品原料生产的乙醇。
◎伏特加、利口酒等烈酒:必须使用 精馏乙醇(≥96.2% vol), 且甲醇含量 ≤0.02%(伏特加)或 ≤0.05%(其他饮料)。
◎葡萄酒、啤酒、蜂蜜酒等发酵酒:禁止添加外源乙醇(除非工艺允许, 如加强酒)。
(2) 甲醇限制(防止中毒)
(2)卫生控制
◎设备必须 食品级不锈钢(如AISI 304), 禁止使用含铅、镉材料。
◎发酵罐、储酒容器需定期消毒(臭氧、蒸汽或食品级清洁剂)。
(3)污染物控制
TP EAEU 047 2017标签
酒类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海关联盟技术法规"食品标签部分"(TRIEAEU022/2011)的要求,并且在某些情况下,还包含其他信息:
◎酒类产品名称
◎酒类产品制造商(制造商授权人员)、进口商的名称、所在地(法人地址), 包括国家和电话号码
◎乙醇体积分数(酒精浓度)(%vol.)
◎一个消费包装单位的产品体积
◎糖的质量浓度(g/dm、g/L、g/100cm)
TP EAEU 047 2017合格评定
EAC合格评定以两种形式进行:
(1)EAC声明(方案 3d、4d、6d)
(2)国家注册SGR(根据 TR CU 029/2013 关于食品添加剂、增味剂和加工助剂的安全性)。EAC酒精饮料声明由俄罗斯的指定机构执行。
赛德斯威(SATISFY)可提供一站式的EAC认证服务, 包括前期评估, 资料提交, 证书颁发及使用。更多内容请联系赛德斯威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