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DPE正式列入SVHC候选清单
近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最新消息,于2025年10月9日正式将十溴二苯乙烷(DBDPE)认定为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物质。该决定已获得欧洲成员国委员会一致同意,并计划在2025年11月正式更新SVHC候选清单。与此同时,ECHA宣布撤回另一项意向清单物质——1,1'-(1,2-亚乙基)双[五溴苯]。
DBDPE物质信息
物质名称:十溴二苯乙烷
简称:DBDPE
CAS号:84852-53-9
提议原因:具有高持久性与高生物累积性(vPvB,Article 57e)
常见用途:DBDPE是一种广泛使用的高分子型阻燃剂,主要用于替代被禁止的十溴二苯醚(DecaBDE)。常见于HIPS、ABS、PVC、PP等塑料中,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汽车零部件、建材、纺织品以及个人护理品中。
ECHA指出,DBDPE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其在环境中长期存在可能对生态系统造成风险。将该物质列入SVHC候选清单,旨在进一步推动企业减少或替代此类高持久性有机化学品的使用。
被撤回的物质1,1'-(1,2-亚乙基)双[五溴苯]
物质名称:1,1'-(1,2-亚乙基)双[五溴苯]
CAS号:141-63-9(原SVHC意向清单物质)
该物质原计划因具备高持久性与高生物累积性(vPvB,Article 57e)特性而被列入SVHC意向清单,但在进一步科学评估及利益相关方反馈后,ECHA决定撤回提案。截至目前,SVHC意向清单中暂无在列物质。
企业合规责任与义务
根据欧盟REACH法规(EC 1907/2006),凡产品中含有SVHC候选清单物质,企业需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
(1)信息告知义务
若"物品"中SVHC含量超过0.1%(w/w),企业需在消费者咨询后的45天内提供相关信息。
(2)通报义务
若产品中SVHC含量超过0.1%且年出口至欧盟总量超过1吨/年,企业须向ECHA进行通报。
(3)安全技术说明书(SDS)
若化学物质或混合物(如油墨、涂料)中含有SVHC候选物质,应向下游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并包含相关信息。
(4)SCIP数据库通报义务
自2021年1月5日起,根据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要求,所有含有SVHC候选清单物质(浓度>0.1%)的产品,必须向ECHA的SCIP数据库进行通报。
赛德斯威(SATISFY)将密切关注REACH法规动态,为客户提供最新的咨询。帮助客户提前排查确认产品的SVHC物质使用情况,提供产品风险评估以及相关建议,降低其出口风险。如需了解REACH SVHC物质检测的技术要求、测试流程或合规咨询,欢迎联系赛德斯威客服获取专业指导与一站式检测认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