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RoHS 新版正式实施:10 项有害物质管控全面落地

中国 RoHS 新版正式实施:10 项有害物质管控全面落地

2026年01月18日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中国 RoHS 管控体系迎来重要调整。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4 年第 14 号国家标准公告,《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 26572-2011《第 1 号修改单》 正式实施,中国 RoHS 管控的有害物质数量由原有 6 项扩展至 10 项

中国 RoHS 新版正式实施:10 项有害物质管控全面落地

此次调整不仅扩大了限用物质范围,同时在检测方法、信息标识及合格评定衔接方面提出了新的技术要求,标志着中国 RoHS 管控体系与欧盟 RoHS 3 在技术框架上实现实质性接轨,并为即将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GB 26572-2025(计划于 2027 年 8 月 1 日实施)"奠定过渡基础。


RoHS管控物质范围扩展至 10 项

在原有 6 项受限物质基础上,中国 RoHS 新版新增 4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形成完整的 10 项管控清单:

管控物质 限量要求(质量分数)
铅(Pb) ≤ 0.1%
汞(Hg) ≤ 0.1%
镉(Cd) ≤ 0.1%
六价铬(Cr(VI)) ≤ 0.1%
多溴联苯(PBBs) ≤ 0.1%
多溴二苯醚(PBDEs) ≤ 0.1%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 0.1%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 ≤ 0.1%
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 ≤ 0.1%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 0.1%

新增 4 项邻苯类物质的限量要求与欧盟 RoHS(EU 2015/863)保持一致,重点影响塑料件、电缆、涂层、胶黏剂及软质材料的合规判定。


合格评定的过渡安排

对于已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

◎已按 GB/T 26572-2011(6 项)完成合格评定的产品,可继续出厂或进口

◎但须 在 2027 年 1 月 1 日前完成向 10 项有害物质合格评定的转换

对于未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现行法规未要求其开展强制性的有害物质合格评定。


中国 RoHS 10 项与欧盟 RoHS 的对比解读

中国 RoHS 新版正式实施:10 项有害物质管控全面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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