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简称PPWR)将于2026年8月12日正式全面强制执行,取代原有的94/62/EC指令。这意味着,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都需满足相关的法规要求。
PPWR法规的核心要求
| 条款 | 要求 | 实施时间 |
|---|---|---|
| Article 5 | 重金属总和≤100mg/kg 食品接触包装PFAS限值 REACH SVHC高度关注物质测试 | 2026年8月12日 |
| Article 6 | 所有包装必须在2030年起,设计为可回收包装(DfR),并在2035年起,实现大规模回收 | 2030年/2035年 |
| Article 7 | 塑料包装中必须强制添加消费后回收(PCR)成分 | 2030年 |
| Article 8 | 欧盟委员会将提出生物基包装的要求和使用目标 | 2028年2月12日 |
| Article 9 | 特定包装(茶包、咖啡胶囊等)须可堆肥 | 2028年2月12日 |
| Article 10 & 24 | 包装最小化,空隙率<50% | 2030年1月1日 |
| Article 11 | 设计用于重复使用的包装必须经受多次轮换 | 2030年 |
| Article 12 | 统一分类标签和材料成分标识 | 2028年8月12日 |
| Annex VII & VIII | 技术文档 + 符合性声明(DoC) | 2026年8月12日 |
| Article 44/45/46/47 | 必须纳入EPR生产者责任延伸体系 | 2026年8月12日 |
2026年8月12日,PPWR法规强制实施后,出口欧盟的包装企业需要关注的测试如下:
1. Article 5 包装中有害物质的限制
◎所有包装类别:
铅(Pb)、镉(Cd)、汞(Hg)和六价铬(Cr VI)四种重金属的总含量须≤100mg/kg,印刷油墨、胶水及表面涂层属高风险物品;
包装材料必须符合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XVII中规定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通报义务。
◎食品接触包装:单一物质PFAS(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含量须<25ppb,同时对总PFAS含量设定了明确限值。
2. Article 12 标签要求
自2028年8月12日起,包装上的回收含量和生物基含量信息须符合相关要求。
3. Annex VII & Annex VIII 技术文档 & 符合性声明(DoC)
制造商应建立技术文档,文档应能够评估包装是否符合法规的适用要求,并包含以下内容:
◎包装及其预期用途的一般说明
◎设计、制造图纸及零部件材料以及包装方案和操作所必需的描述和解释
◎相关条款的检测报告信息
◎符合性的证据链/文件和数据核算等
制造商应为每种包装类型编制一份书面的合格声明,符合性声明应明确标识其所对应的具体包装产品,并将其与技术文档放在一起保存*。
*对于一次性包装,相关文件应自其投放市场之日起保存5年;对于可重复使用包装,则应自其投放市场之日起保存10年。
4. Article 44/45/46/47 EPR生产者责任延伸
所有将包装产品投放到欧盟市场的"生产者",需要为其售出包装的全套末端治理成本负责。
在任何一个欧盟成员国投放包装前,生产者必须在该国完成生产者责任延伸(EPR)注册**,获取注册号,并定期申报包装量、缴纳环保费用。
**对于非目标欧盟成员国企业,须在该国指定一名专职的EPR授权代表,代为履行当地的EPR注册、数据申报、费用缴纳等法律责任。
PPWR中最常见的合规风险有哪些?
◎包装材料和印刷油墨中的重金属含量超出限值;
◎食品接触包装中检测出PFAS(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
◎多层复合包装难以拆分,无法满足"可回收设计"(Design for Recycling, DfR)要求;
◎过度包装以及包装空隙率过高;
◎缺少PPWR符合性声明(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DoC)及完整的技术文件;
◎仅依赖供应商自我声明,而未建立实际的有害物质过程管理和控制体系。
距离PPWR强制实施已不足一周,8月12日后,欧盟各成员国监管机构将依据新法规开展执法,不合规包装将面临被禁止入市、下架召回及相应处罚的风险。出口企业应尽快对现有包装材料进行重金属和PFAS含量筛查,确保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合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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